新《劳动合同法》解析

星期一, 十月 29, 2007


第20条规定,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,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,只要劳动者提出,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”

第14条还规定,“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,如果双方再次续约,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”

也就是说,从明年起,用人单位不能再以“合同到期”为由单方面辞退老员工。同时,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,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。合同到期终止,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,也应对劳动者予以补偿。

Promulgator: Jason Chan Time: 10/29/2007 01:56:00 下午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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